寿县老人凭老年证游景点 八公乡全面启动养老保险工作
内容摘要: 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安徽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>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新修订的《办法》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|
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安徽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>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新修订的《办法》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 《办法》规定,今后老年人进入公园、公共博物馆(院)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、美术馆、科技馆、纪念馆(纪念陵园)、名人故居等免费;依托公共资源建设、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、景点,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票,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;政府兴办或者集体投资兴办的各类老年人活动场所,不得向老年人收取费用;公共体育场馆应当为老年人免费或者低收费提供活动场地等。 该《办法》实施后,为方便广大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,民政窗口大力宣传老年优待证各项优惠政策,让我县老年人充分享受到优待证带来的“优待”。对前来办证的老年人提供热情服务,推行“您好”、“慢走”和一张笑脸,一句问候语的服务机制,做到一次性告知,由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,不断提高窗口办证工作效率。 延伸阅读: 八公山乡全面启动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以来,八公山乡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全面启动此项工作。截至目前,已完成续保缴费2710人,续保缴费率达30.8%,超额完成县级确定的3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。 该乡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部署,参照县级按去年任务数开展续保缴费工作,要求4月底前100%完成续保缴费任务。实行每周一晨会、手机短信、QQ群信息等方式通报工作进度和措施,促使进度过慢的村紧跟其上。 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良好氛围。1月份开始,各村就开始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进行续保缴费宣传,力争做到让群众知晓随时随地可以去信用社缴费续保,而不是等到集中缴费月才去交。制作宣传单,发放给群众,同时在乡、村公示栏张贴和深入到群众家里广泛宣传,发动群众及时去信用社续保缴费,效果良好。 灵活征缴方式,创新工作方法。群众续保缴费采取个人缴费,村干部代收代缴,暂无存折人员由村协理员统一从乡人社所查询账号缴费。有条件的群众或村干部可以利用网上银行转账、汇款等方式完成异地续保缴费。 加大工作经费支持,确保工作顺利开展。继续沿用以前年份奖励激励工作机制,给予按时完成的村以按每人2元的工作经费标准进行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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