寿县选派领导干部驻村任脱贫攻坚第一书记
内容摘要: |
为确保到2018年实现“人脱贫、村出列、县摘帽”的脱贫攻坚目标。近日寿县在“单位包村、干部包户”以及选派“第一书记”、扶贫工作队长的基础上,选派县四个班子28名党员领导干部到贫困村任“脱贫攻坚第一书记”。“脱贫攻坚第一书记”到村任职后,对应的牵头和包保县直单位、所在乡镇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,与该村党组织书记、选派干部或扶贫工作队长、“脱贫攻坚第一书记”组成扶贫工作组。 “脱贫攻坚第一书记”任期3年,按照“一名脱贫攻坚第一书记、一个县直责任单位、一个扶贫工作组、一套脱贫攻坚实施方案、一抓到底”的“五个一”要求,在“脱贫攻坚第一书记”领导下,重点做到“五帮五促”:帮加强组织,选好配强村“两委”班子,规范完善村级工作运行机制,促软弱涣散党组织晋位升级;帮群众致富,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、光伏业、商贸流通业等产业脱贫工程,促扶贫对象实现精准脱贫目标;帮理清思路,通过盘活集体资产、利用集体资源、推进土地流转、发展物业经济、发展乡村旅游等方式,促任职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;帮协调落实,制定规划、编制项目、争取资金,大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,促基础设施建设;帮化解矛盾,加强研判分析、风险防控、集中治理和创新管理,促农村和谐稳定。 县委明确贫困村不出列、扶贫工作组不撤出,贫困户不脱贫、扶贫工作组不脱钩。为确保各项精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,确保取得预期效果,县委每季度召开一次“脱贫攻坚第一书记”工作现场观摩会议,总结经验、交流做法,鼓励先进、鞭策后进,挖掘一批叫得响、立得住、群众公认的“脱贫攻坚第一书记”。制定了详细考核细则进行年度考核,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和工资绩效相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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